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导向和资助功能,根据省、市政府有关评选国家奖、助学金文件精神和《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4〕49号)的相关规定,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本次奖学金申报(国家奖学金除外)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申报评审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类 别 | 奖学金金额 | 获奖学生名额 |
国家奖学金 | 每人8000元 | 1名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人5000元 | 24名 |
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类 别 | 奖学金金额 | 获奖学生名额 |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 每人6000元 | 23名 |
3.学校奖学金
类 别 | 奖学金金额 | 获奖学生名额 |
特等奖学金 | 每人5000元 | 4 |
一等奖学金 | 每人2000元 | 7 |
二等奖学金 | 每人1000元 | 22 |
三等奖学金 | 每人500元 | 67 |
4.退役复学奖学金
类 别 | 奖学金金额 | 获奖学生名额 |
特等奖学金 | 每人5000元 | 无名额限制 |
一等奖学金 | 每人2000元 | 无名额限制 |
二等奖学金 | 每人1000元 | 无名额限制 |
三等奖学金 | 每人500元 | 无名额限制 |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拔尖创新班其校级奖学金进行开放式评审,超出名额比例的经费由学校另作预算补足。校级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二、评选范围
具有宁波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参看《宁波大学“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和宁大政〔2024〕49号《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2.学校奖学金及捐赠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参看宁大政〔2024〕49号《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3.退役复学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参看宁大政〔2021〕43号《宁波大学退役复学学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四、班级组织
班级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组建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评议小组成员兼顾非班委同学。
五、评选原则
在评奖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做到评选条件公开、评奖名额公开、评奖程序公开和评奖结果公开,实行班级和学院二级公示制度。
六、评选程序和日程
1. 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班符合条件的同学于10月10日13:00之前在奖学金系统内完成班级审核推荐环节。《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班级汇总表》纸质稿交至学院219学工办吴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wulinhua@navbocai.com。
2.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各班符合条件的同学于10月10日13:00之前在奖学金系统内完成班级审核推荐环节。《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班级汇总表》纸质稿交至学院219学工办吴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wulinhua@navbocai.com。
3. 方逸华奖学金和宁波大学特等奖学金。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同学于10月11日13:00之前在奖学金系统内完成个人申报和班级审核推荐环节。同时,请各班在截止时间内将《2023--2024学年博彩导航
方逸华、特等奖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wulinhua@navbocai.com。学院将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交本科生奖学金评议小组评议。
4. 其他校级奖学金。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同学于10月17日16:00之前在奖学金系统内完成个人申报,班级根据学院分配名额进行班级评议和审核推荐。《数学学院2023-2024学年校级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班级评定推荐汇总表》纸质稿交至学院219学工办吴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wulinhua@navbocai.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吴老师15957481524、611959。
数学学院学工办
2024.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