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政领导、各岗位责任人:
按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为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落实防控措施,相关通知如下。
一、排查重点
对照责任人工作职责,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大局,在涉及人、财、物、事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全面排查权力运行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二、方法步骤
1.查找风险点。对照本岗位工作职责,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校内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制定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清单”任务,针对人、财、物等重要管理岗位以及疫情防控、选人用人、人才引进、意识形态、基层党建、师德师风、学术诚信、招标采购、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招生考试、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兼职取酬、奖励补助、对外合作、数字化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2.确定风险等级。根据廉政风险发生的几率或危害程度,将风险点划分为三级。一级风险是发生机率高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等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二级风险是发生机率较高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受到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等较为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三级风险是发生机率较小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受到组织处理等一般损害后果的风险。
3.制定防控措施。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廉政风险点及风险等级,制定并细化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明确风险防控任务要求,落实责任人。其中,一级风险点防控由单位、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负责,二级风险点防控由分管负责人负责,三级风险点防控由相应内设机构负责人负责。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把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作为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亲自部署要求、亲自检查落实,确保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到位。
2.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依法治校为重点查找风险点,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各岗位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切实抓好廉政风险点查找及防控工作。
3.根据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取得实效,提升治理水平,推动事业发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4.在廉政风险点排查基础上,请相关岗位责任人填写《宁波大学廉政风险点防控清单》(见附件),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于3月17日前报送院办202,电子文档同时发至sunweiyue@navbocai.com,感谢理解与支持!
附件:宁波大学廉政风险点防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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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