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接收专业
招生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直博生 |
070100 |
数学 |
1 |
推免硕士生 |
070100 |
数学 |
27 |
025100 |
金融 |
5 |
二、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取得所在学校2023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申请专业符合2023年国家和我院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六)申请直博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并且拟攻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三、申请材料
(一)所有考生: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提交相关的清单和佐证材料。
7.体检表原件(仅限拟录取考生)。
8.提供两名及以上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
四、复试
我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分批进行复试,每位申请推免生的复试成绩和排名仅在当批次有效。
1.复试内容
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复试内容包含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与综合面试以及思想政治面试等。
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硕士复试成绩=专业与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2/3+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百分制)×1/3。
博士复试成绩=专业与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6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百分制)×40%。
复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五、录取方法
(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对考生复试成绩综合计分后,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体检、思想政治面试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
(三)夏令营“优秀营员”获得正式推免资格后需在9月28日12时前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完成接收、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未在此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宁波大学的学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六、注意事项
窗体顶端
(一)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研究生,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窗体底端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navbocai.com/index.jsp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600620
学院申诉电话:0574-87609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