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甬总工〔2023〕104号《关于选树2022-2023年度宁波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的通知》和宁波市教育工会《关于选树2022-2023年度宁波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的通知》精神,我校拟开展2022-2023年度宁波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选树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推荐名额
市教育工会共择优推荐2个宁波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3名宁波市五一巾帼标兵,最终宁波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择优评选。我校择优推荐1个宁波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1名宁波市五一巾帼标兵报宁波市教育工会参加评选。
二、选树条件
1.宁波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市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以科室、班组等为评选单位,负责人必须为女性,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
2.宁波市五一巾帼标兵:直接从事生产、教育、科研、文化、卫生和体育等一线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为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职工。
三、选树推荐工作要求
(一)突出政治标准
推荐选树工作要围绕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主线,突出政治标准、树立实绩导向、注重群众公认、彰显时代特色、体现宁波特点。紧紧围绕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三个“一号工程”等党政中心工作,切实把政治过硬、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组织肯定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选树出来,真正发挥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的榜样示范导向作用。
(二)面向基层一线
⒈推荐选树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
⒉党政机关(含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副处(含)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原则上不参加推荐。
⒊要优先选树具有创新精神的科技人才和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注重推荐在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
⒋已选树为宁波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宁波市五一巾帼标兵的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再重复命名。
(三)材料报送
请于2024年1月3日12点前将宁波市五一巾帼标兵(岗)登记表[附件1、2]、汇总表[附件3、附件4]、佐证材料[表彰荣誉证书(或决定)、工作照片(2—3张)、短视频(2分钟内)]等相关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张泽林邮箱zhangzelin@navboca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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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会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