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班主任:
根据《宁波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就2022-2023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与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
各班级、班主任根据《宁波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和学院关于班主任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班主任工作考核。
1.考核人员范围:2022-2023学年各班班主任;
2.考核程序包括班主任述职总结、学生民主测评、班主任互评、学院评议和院内公示等程序;
3.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校级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院级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40%;
4.班主任工作考核采取综合评分方式,满分100分,根据班主任自评、学生民主测评和学院评议,按比例求和得出。其中,班主任提交《班主任考核述职表》进行述职总结;班级组织不少于班级人数三分之二的学生进行民主测评,占40%;各位班主任互相评分,占30%;学生工作小组进行测评,占30%。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
(一)评选范围
2022-2023学年考核获优秀等级的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品德高尚,办事公道,为人师表;
2.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能够深入学生实际,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和问题,工作扎实有成效;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积极探索班主任工作新方式和新办法,善于运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载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主动钻研与学生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并积极开展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研究;
5.工作成绩突出,学生满意度高。
(三)评选程序
1.依照本人申请(填写《宁波大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学院审核评比、院内公示的程序进行。学院推荐优秀班主任名额不超过学院班主任总人数的10%;
2.学院审核确定的人选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书面材料报至学工部;
3.学校审核确定优秀班主任名单,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请各位班主任于12月25日(下周一)下午13:30前将《班主任考核述职表》电子稿发wulinhua@navbocai.com;各班于12月24日(本周日)下午16:00前完成学生民主测评;班主任互评打分将在线上进行,具体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琳华
联系电话:15957481524、611959;
电子邮箱:wulinhua@navbocai.com。
注:阳明学院班主任的考核与推优工作,由阳明学院负责;各学院派到阳明学院的班主任不计算在各学科性学院的班主任总数中。2023届毕业生班级班主任参与此次考核和评比,2023年9月开始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不参与此次考核和评比。
附件1:班主任考核述职表
附件2:宁波大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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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