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3年暑假学生留校住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办理主体 |
时间 |
内容 |
相关说明及流程 |
学生 |
6 月21日至28日 |
学生本人提出留宿申请 |
学生登录风华宁大app或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宁波大学公寓界面,点击“公寓申请”里的假期留宿申请,完善学生信息及留宿原因并完成提交,等待学院辅导员审批通过。 |
学院 |
6 月22 日至29日 |
学院审批,汇总留宿名单 |
各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并注明原因。 |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
6月30日至7月1日 |
审核名单 |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对各学院予以通过的申请进行审核。 |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
7月2日 |
公示,留宿 |
暑假留宿方案审批通过,学生可通过公寓系统查询。 |
注意事项:暑假留宿时间段:7月13日-8月25日
1.本科及研究生毕业生、校内无住宿的学生不能申请暑假留宿。
2.本校应届毕业考上本校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如有暑假留宿需要的,请在申请提前入住时向学院同时申请暑假留宿,由学院负责审核、汇总,学生个人无需线上重复申请,申请时间同提前入住申请时间。
3.22级阳明学院需暑假留宿的学生,请向学院申请留宿,学生个人无需线上申请,审核通过的学生暑假留宿地址为阳明分流调整后的目标寝室。
4.暑假前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将在学生社区内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并对假期无学生留宿的寝室进行拉电处理;暑假期间未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批准的学生不得擅自启封进入学生宿舍。
5.暑假期间学生宿舍楼实行24小时门禁通行,住宿学生凭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等相关证件出入,未申请假期住宿的学生,须进入宿舍楼的一律进行登记。
6.假期一个寝室只有一人住宿的学生请每天到管理员处登记一次。
7.留宿学生离校请及时向学院报备动向,暑假期间不开放临时假期住宿申请。
注: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宿舍调配部,联系方式:87609739。
宁波大学暑假学生住宿申请表(样表).doc
为配合做好学校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工作,现就有关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提前申请住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校2023届毕业生若已取得今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入学资格且有提前申请校内住宿需求的学生,请在于6月23日前向所录取学院提交提前入住申请,由学院审核、汇总后于6月24日16时前报送至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学生个人不作申请。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将根据学生申请情况于6月25日划拨床位给各学院,再由各学院分配床位给学生。各学院请于6月26日15点前完成床位分配并向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反馈最终名单。
2.申请提前入住学生请于6月26日前完成毕业生身份的退宿手续(完成退宿手续后可暂住原寝室1晚),如未完成退宿手续将无法安排入住。完成相应申请和退宿要求的学生可在6月27日办理实际入住手续。宁大往届毕业生或其他非本校今年应届毕业的学生不作提前入住申请,这部分学生将按新生流程执行,待下一学年开学方可入住。
3.申请提前入住的学生如有暑假留宿需要的,请在申请提前入住时向学院同时申请暑假留宿,学生个人无需线上重复申请,申请时间同提前入住申请时间。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提前入住相关工作时间点如下表:
时间 |
内容 |
6月23日前 |
学生申请 |
6月24日16时前 |
学院审核、汇总 |
6月25日 |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划拨床位 |
6月26日15点前 |
学院分配床位并反馈名单 |
6月26日 |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公示名单 |
6月26日前 |
学生完成毕业生身份退宿 |
6月27日 |
学生办理入住 |
注: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宿舍调配部,联系方式:87609739
宁波大学党委学工部
宁波大学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