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宁波大学2022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立项项目(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 结题时间。项目研究周期2022年4月-2023年3月,原则上请于4月16日前完成结题工作。
2. 结题方式。
(1)非指定选题项目。根据宁大政〔2009〕121号《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结题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研工评审平台提交有关结题材料:结题报告(附件2)以及佐证材料,系统内经导师审核、学院初审、学院领导审核、研工部审核通过后,方可结题。系统操作手册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申请)》(附件3)。
(2)指定选题项目。项目负责人在4月9日前在系统内发起结题申请,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核定后确认结题。若无法按期结题的,参照项目延期或中止流程提交相关材料至研究生工作部。
3. 项目延期。因故确实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4),延期后结题不应晚于11月30日。
4. 项目中止。对于即将毕业而未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如果在毕业前未能完成,项目一般将做中止处理(附件5)。如果毕业前收到了成果录用通知但还未正式发表可申请延期,待正式发表后再办理结题手续,结题手续需在毕业后三个月内完成。研究期限已超过一年半但仍未结题的项目,学校不再受理延期申请,望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做好相关研究工作,办理好结题手续,否则学校可做出中止或撤销项目的决定。
5. 其他。2023年11月30日前项目经费执行率达100%,以免影响下一年度的申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760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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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