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目前宁波市疫情形势,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就近期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加强校园门岗管控。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校,进校需严格审批,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并严格落实进校人员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检查;开放主校区西区大门和东区东门。
二、学生可以有序在宁波市内流动。学生离校不出宁波市,要主动通过辅导猫报备详细行程和出入时间,凭辅导猫报备成功界面进出校门,出校人员须于当天22:00返校;学生校区间流动无需报备。
三、严格审批师生离甬申请。师生原则上不离甬,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当前有阳性病例发生的县、市、区;离甬必须请假报备行程,部门、学院严格审批;离甬师生关闭校园通行证,返校须凭返甬后的24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
四、继续做好师生核酸检测工作。教职员工每两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学生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五、继续加强师生健康打卡和数据排摸。师生继续做好每日健康打卡,对两次及以上未打卡者,关闭校园通行证;全校师生要积极配合填写学校各项疫情风险地排摸工作。
六、加强自我防护,养成良好习惯。师生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按要求进行疫苗接种;离校师生务必加强自我防护,不去非必要场所,出市尽可能不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
七、广大师生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及时上报个人涉疫信息。师生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中的个人责任,如有违反,学校根据《宁波大学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教职工日常管理规定(试行)》、《宁波大学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学生日常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进行相应处理。
本通知自5月31起开始执行,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学校将及时作出调整。
宁波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