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调整学校元旦、寒假及本学期期末考核安排的通知”并结合学校防疫要求,经研工部、学工部核准后,对寒假学生离楼、封楼和申请住宿作如下规定:
1.寒假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2月16日。
2.寒假期间学生宿舍封楼、开楼时间安排为:2022年1月17日封楼,2月13日开楼。
3. 寒假期间学生一般不安排住校,确有特殊原因须在校住宿的同学应向所在学院提交留宿申请,因导师要求留校助研的研究生同步申请,后勤管理处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审核后,集中安排住宿(本部宿舍区域)。假期中途不能申请留宿,申请留宿并审核通过的学生中途请假离校视为假期不再住宿。
4.留宿由学生本人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申请:(1)电脑端:宁波大学官网——宁波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宁波大学公寓——公寓申请——公寓假期住宿申请——填写所需申请信息;(2)手机端:今日校园app——宁波大学公寓——公寓申请——公寓假期住宿申请——填写所需申请信息。(申请所需上传的附件内容[附件二],需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确认,没有签字视为不同意)。
5.公寓假期住宿申请的时间为2022年1月1日0时——2022年1月5日24时;各学院于2022年1月6日16时前完成审批工作;各学院审批完成之后,由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进行汇总报批研工部及学工部审核后,将于2022年1月9日公布留校住宿人员名单,具体安排情况另行通知(通知公布在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公告栏及学生社区网上)。最终的假期住宿地址可在宁波大学公寓个人中心页面查询。
6.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在检查好室内安全情况(切断电器电源、关闭供水阀、关好门窗等)后,须告知宿舍楼值班员并一同复查,贴上封条,办理好离楼相关手续。
7.若因疫情等原因学校寒假安排另有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博彩导航
学工办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