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宁波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级评选、学院审核评议通过我院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拟报送名单如下:
省级优秀毕业生:
任小敏
校级优秀毕业生:
任小敏 刘文娜 林慧安 张钊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24日至11月2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须加盖公章)和个人(须真实署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应本着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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