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院培养方案要求,2022级之后的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8次学术交流活动。请同学们自行打印讲座登记表,每听完一次报告找主持报告的老师或在场其他老师签字认证,每学期结束之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工办219侯老师处存档。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包玉书9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