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安全教育管理,有效维护校园生活秩序,根据学校《关于学生寝室“晚归不归”学生的教育管理相关工作机制》要求,学院积极落实学生寝室“晚归不归”网格化管理,有关规定如下:
一、“晚归不归”界定及请假要求
根据《宁波大学学生手册》规定,住宿学生要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做到周日至周四晚22:30,周五、周六晚23:00前回宿舍就寝,在规定时间后至次日凌晨6点之间进出寝室的属于“晚归晚出”,在上述时间段内未在寝室就寝的视为“夜不归宿”。
根据《博彩导航
学生请假管理细则》规定,如因特殊情况“夜不归宿”需在辅导猫平台上向带班辅导员请假。对于因事需于24:00-05:00期间“晚归晚出”的情况,请各位同学同上按请假流程办理。22:30-24:00期间“晚归晚出”的于当天23:00前与寝室长报备即可。
二、“晚归不归”网格化管理
(一)一级网格——全体学生
1.全体学生需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对自己安全负责;
2.因特殊情况“晚归晚出”或“夜不归宿”的情况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或报备程序;
3.谎报和漏报的按照学校规定作学院通报批评、警告和严重警告处理。
(二)二级网格——寝室长
1.掌握寝室成员归寝动态,于每日23:00前将寝室“晚归晚出”或“夜不归宿”的情况根据班级网格化管理分工向对应班委汇报;
2.如出现联系不上寝室成员、发生突发事件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学工辅导员报告有关情况并携同学生干部、党员做好应急处理;
3.寝室长一律视为主要学生干部,纳入相关评奖评优范畴,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学生干部考核依据,谎报和漏报视情况作批评教育和相应处分。
(三)三级网格——班委
1.确保寝室长严格落实寝室学生统计汇报制度,每日23:00前在辅导猫平台完成班级“晚归晚出”或“夜不归宿”信息填报;
2.负责指导寝室长一起落实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学工辅导员并应急处理;
3.配合学工辅导员不定期开展学生寝室“晚归不归”抽查工作;
4.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学生干部考核依据,谎报和漏报视情况作批评教育和相应处分。
三、“晚归不归”处分办法
学院将根据学校反馈的名单等信息进行不定期抽查。经核查,确有“晚归不归”记录但本人未履行请假或报备手续的,一个月内累计两次及以上者进行学院通报批评,一学年内获两次及以上学院通报批评的当年度非学业因素评定中“文明守纪”单项认定为“不合格”。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执行,由博彩导航
学工办负责解释。
博彩导航
学工办
202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