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1]45号】,《宁波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数学政[2021]10号】和《数学与统计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补充实施办法》【宁大数学[2023]26号】文件规定,奖学金综合排名采用“各项权重系数总和不得高于100%,其中,学习成绩权重占比60%,创新创业及其他专业素养权重占比20%,非学业因素权重占比20%”,学院结合人才培养特色,将各项目赋分规则加以细化。
其中S3非学业因素分为思想表现(A)、文明守纪(B)、学习态度(C)、社会工作(D)、实践公益(E)、团队精神(F)、科研创新(G)、文体素质(H)、技能素质(I)、特殊经历(J),共10项,满分为100分。非学业因素总评分(百分制)=(A)*0.1+(B)*0.15+(C)*0.1+(D)*0.15+(E)*0.15+(F)*0.1+(G)*0.05+(H)*0.1+(I)*0.1+J。A-I每项最高分为100分,J项按实际计分。
一、申报认定对象
参评2023年宁波大学博彩导航
奖学金的全体本科生。23年阳明分流至博彩导航
的同学回阳明学院评定,转专业学生回原就读专业评定。
二、申报认定流程
1. 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自主申报认定,填写《本科生奖学金评定S3非学业因素认定清单》,如有加分项,请填写清楚并附上佐证材料。申报认定基础分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认定清单,视为放弃认定,S3非学业因素模块为零。
2. 班级组建奖学金评定小组(班主任任组长,评定小组的组建兼顾班委与非班委同学),对同学们提交的申报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对于符合减分情况的同学予以减分处理。最后,填写《本科生S3非学业因素认定班级汇总表》,在班级群等平台公示不少于一天。
3. 请各班于9月26日16:00前将《本科生S3非学业因素认定班级汇总表》、学生个人提交的《本科生奖学金评定S3非学业因素认定清单》和佐证材料电子稿打包发送至wulinhua@navbocai.com。《本科生S3非学业因素认定班级汇总表》纸质稿由评定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交至学工办219吴老师处。
4. 学工办对各班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三、注意事项
1. 申报认定的所有材料均需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发生。
2. 符合申报认定条件但未在申报认定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一律视为放弃申报认定。公示无异议后不接受增补等处理。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工办
2023.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