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市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5〕59号)、《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甬人社发〔2018〕65号)、《关于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补助的通知》(甬人社发〔2018〕7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甬人社发〔2018〕74号)、《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甬医保发〔2019〕2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0年度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详见附件一)。
关于做好2020年度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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