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大学2020-2021学年校历”安排,对寒假学生离楼、封楼和申请住宿作如下规定:
1.根据学校校历安排, 全校学生2021年1月25日放寒假, 2月26日返校报到。
2.寒假期间学生宿舍封楼、开楼时间安排为:2021年1月29日封楼,2月22日开楼。
3. 根据往年规定,寒假期间学生一般不安排住校,确有特殊原因须在校住宿的同学应向所在学院提交留宿申请;因导师要求留校助研的研究生与本科生同步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批及后勤管理处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审核后,由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集中安排住宿(本部宿舍区域)。
4.留宿由本人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申请:(1)电脑端:宁波大学官网——宁波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宁波大学公寓——公寓申请——公寓假期住宿申请——填写所需申请信息;(2)手机端:今日校园app——宁波大学公寓——公寓申请——公寓假期住宿申请——填写所需申请信息。(申请所需上传的附件内容,需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确认)。
5.公寓假期住宿申请的时间为2021年1月6日0时——2021年1月11日24时;各学院于2021年1月14日前完成审批工作;各学院审批完成之后,由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后,将于2021年1月19日公布留校住宿人员名单,具体安排情况另行通知(通知公布在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公告栏及学生社区网上)。最终的假期住宿地址可在宁波大学公寓个人中心页面查询。
6.为加强寒假期间学生社区的安全管理工作,现面向假期留宿的同学招聘助管员若干名,男女不限,有意者须在学生社区网//sgzx.navbocai.com下载《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勤工助学申请表》,填写好后,请于2021年1月11日前上交至学生社区服务中心109办公室。
7.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在检查好室内安全情况(切断电器电源、关闭供水阀、关好门窗等)后,须告知宿舍楼值班员并一同复查,贴上封条,办理好离楼相关手续。
8.若学校寒假安排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2021年1月5日
宁波大学假期学生住宿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