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切实做好2020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办理主体 |
时间 |
内容 |
相关说明及流程 |
学生 |
6 月22日至28日 |
学生本人提出留宿申请 |
学生在今日校园app中点击宁波大学公寓进入界面,点击公寓申请里的假期留宿申请,完善学生信息、留宿原因之后,点击提交,等待院系辅导员审批通过。 |
学院 |
6 月22 日至30日 |
学院审批,汇总留宿名单 |
各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并注明原因。 |
学生社区 |
7 月1 日至2 日 |
审核名单 |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对各学院予以通过的申请进行审核。 |
学生社区 |
7月3日 |
公示,留宿 |
暑期留宿方案审批通过,学生可通过公寓系统查询。 |
注意事项:
1. 本科及研究生毕业生不能申请暑期留宿;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上本校研究生需提前申请校内入住的学生若有暑期留宿需要的,须以研究生身份申请暑期留宿。
2. 因公寓系统上暑期留宿申请学生提交申请后,学院即可实时审批,故学生申请环节和学院审批的操作环节,在时间上会有部分重叠,也使学院在审批暑假留宿工作上的时间更加充裕。
3. 暑期前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将在学生社区内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并对假期无同学留宿的寝室进行拉电、贴封条;暑假期间未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批准的同学不得擅自启封进入学生宿舍。
4. 暑假期间学生宿舍楼实行24小时门禁通行,住宿学生凭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等相关证件出入,未申请假期住宿的学生,须进入宿舍楼的一律进行登记。
5. 根据假期住宿的时间,进行每日线上签到;各学院可通过系统实时查看本学院留学生的实际签到情况。
6. 留宿申请同学填写完住宿申请表,班主任同意后到学工办123盖章上传附件提交申请。
特别提醒:
1.允许学生暑假留校学习。对于因研究、学习、实践等正当理由,确需留在学校住宿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学院审批后方可留校住宿;未经审批同意的,一律不得留宿。暑期留校学生原则上全部在原寝室住宿,不集中安排住宿。另外特别说明:留校学生离开宁波市而不出浙江省的必须要请假报告行踪;离开浙江省视同为不留校,需等开学后才能返校;不接受暑期中途开始申请留校。建议目前疫情重点区的学生不要回家。
2.切实加强学生暑期防疫管理。暑假期间,继续做好全体学生每日健康监测,早晚两次由学生本人测量体温,同时密切注意其他身体异常情况,并通过“今日校园(易班)”每日1次按时完成健康信息报送。暑期留校学生须严格按照疾控部门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实行每日查寝考勤,每晚通过“今日校园(易班)”平台完成查寝签到。
3.严格校园进出管控管理。暑期师生凭校内电子通行证进出校园,非留校学生原则上不得进入学校,确需进校的,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临时进校申请,经学院审批通过后方可进校。 留校学生不得随意变更住宿时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校离寝的,应提前向学院提出离校申请,并到所在的宿舍楼管理员处办理注销假期住宿登记手续,注销后不再接受留校住宿申请。
4.有序开放校内公共场所。各部门要积极做好校园安全、餐饮供应等保障工作,有序开放图书馆、教学楼、办公场所、食堂、寝室等校内公共场所,做好通风、消毒工作,保持校园环境整洁卫生。
5.落实学生安全管理责任。 各部门、学院要按照防疫期间有关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暑期值班值守,落实防控措施,畅通信息渠道,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加强假期去向登记和留校学生管理,保证假期学生管理和数据报送工作有序进行。
6.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各部门、学院要密切关注暑假期间学生异常动态和健康异常状况,如有发热学生等情况按《宁波大学发热师生应急处置流程》进行处置。相关工作人员要熟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遇有紧急或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向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宁波大学假期学生住宿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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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