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班主任:
根据《宁波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就2021-2022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与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
各班级、班主任根据《宁波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和学院关于班主任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班主任工作考核。
1.考核人员范围:2021-2022学年各班班主任;
2.考核程序包括班主任自评、学生民主测评、学院评议和院内公示等程序;
3.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
4.班主任工作考核采取综合评分方式,满分100分,根据班主任自评、学生民主测评和学院评议,按比例求和得出。其中,班主任提交《班主任考核述职表》,并进行自评,自评分占20%;班级组织不少于班级人数三分之二的学生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分取平均值,占30%;各位班主任互相评分,测评分取平均值,占20%;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经集体研究给出测评分,占30%。
评分主要按“履行班主任主责主业情况(30分)”“推进班风学风建设情况(30分)”“班干部队伍建设情况(20分)”“工作特色、亮点情况(20分)”四个部分操作。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
(一)评选范围
全校2021-2022学年考核获优秀等级的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品德高尚,办事公道,为人师表;
2.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能够深入学生实际,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和问题,工作扎实有成效;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积极探索班主任工作新方式和新办法,善于运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载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主动钻研与学生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并积极开展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研究;
5.工作成绩突出,学生满意度高。
(三)评选程序
1.依照本人申请(填写《宁波大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学院审核评比、院内公示的程序进行。学院推荐优秀班主任名额不超过学院班主任总人数的10%;
2.学院审核确定的人选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书面材料报至学工部;
3.学校审核确定优秀班主任名单,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请各位班主任于12月13日(下周二)下午16:00前将《班主任考核述职表》电子稿发zhangbin@navbocai.com;各班于12月13日(下周二)下午16:00前完成学生民主测评,班长将测评分发孔家辉微信;班主任互评打分将在线上进行,具体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宾、孔家辉;
联系电话:560821、668750;
电子邮箱:zhangbin@navbocai.com。
附件1:班主任考核述职表
附件2:宁波大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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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