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根据《宁波大学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学生日常管理规定》(宁大政〔2022〕109号)第三条第四项之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以下四位同学全院通报批评的处分。
学号:196003073,男,2019级数学与应用数学班学生。该学生在2021-2022第二学期第10周(2022年4月25日-5月1日)累计今日校园本科生健康打卡未打卡4次。
学号:208000154,男,2020级金融工程第二学士学位班学生。该学生在2021-2022第二学期第10周(2022年4月25日-5月1日)累计今日校园本科生健康打卡未打卡3次。
学号:186003082,女,2018级金融工程班学生。该学生在2021-2022第二学期第10周(2022年4月25日-5月1日)累计今日校园本科生健康打卡未打卡2次。
学号:206002120,男,2020级金融工程班学生。该学生在2021-2022第二学期第10周(2022年4月25日-5月1日)累计今日校园本科生健康打卡未打卡2次。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希望各位同学高度重视,在思想上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积极配合防控工作。提醒全体同学引以为戒,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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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