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科信厅函〔2022〕12号通知,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以下简称“教育部科技奖”)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启动。现就奖项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提名方式
1.2022年度教育部科技奖分4个奖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青年科学奖。
2.单位提名:我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由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提名。
专家或组织提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收单位提名,不接收专家提名。
二、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1)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要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1.我校主持的通用项目可走省教育厅提名或专家或组织提名,专用项目申报请先联系学校科技处。通用项目申报时间安排为:
(1)即日起至4月8日,请各单位汇总有意向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至科技处联系人邮箱。
(2)4月20日前,申报人按照附件3推荐手册中的相关奖项要求、填写说明和公示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将公示内容发送至科技处。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科技处发放提名号。
(3)5月9日前,完成项目公示。学校主持的项目,经审核后统一进行校内公示。同时,请项目负责人将审核后的公示内容给到其他完成人所在单位和其他成果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需提供公示截图(照片)和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公示结果说明。
(4)4月15日8:00-5月24日17:00期间,请项目申报人登陆“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申报人凭提名号和登陆口令登录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材料、上传附件并提交,完成在线填报(网址//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
(5)4月21日至5月9日,科技处形审、组织专家初审,反馈修改意见。
(6)5月25日12:00前,各单位汇总书面申报材料和电子档送交科技处。装订成册的推荐书和附件4套(含一套原件)。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4)2份,其中一份的提名单位栏加盖学院章。
2.其他拟通过专家或组织提名的项目(人选),请按教育部通知要求(附件5)进行申请并报备科技处。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教育部科技奖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相关老师学习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做好本次奖励的申报及材料的初审把关工作,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同时,所在单位要做好项目完成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师风、教书育人等情况的审查工作,审查结论需随申报材料一并交科技处。
科技处联系人:赵映儿
联系电话:87609127 Email:zhaoyinger@navbocai.com
附件: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2.拟申报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汇总表
3.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
4.回避专家申请表
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