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大学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实施办法(修订)》(宁大政﹝2019﹞171号)文件相关规定,学校将对在研校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阶段考核。
本次参加考核的培育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主要考核项目立项至今协议书规定的培育目标和计划内容完成情况。主要包括成果产出、推广应用、奖项申报、学术交流及其他培育情况等。有关现场汇报的事项请关注后续通知。
请各项目组填写《宁波大学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进展报告》(附件2),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电子档(需合并为一个文档,且含目录)。《项目进展报告》纸质件一式一份,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后报送科技处成果办,电子版和附件材料发至指定邮箱zhaoyinger@navbocai.com。截止时间:2022年4月15日。
科技处联系人:赵映儿 电话:889127,678280(短号)
附件1、校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考核清单
附件2、《宁波大学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进展报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