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工科学院和独立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省科领〔2021〕1号),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请海洋学院、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材化学院、植物病毒研究所、联合学院等单位,于2022年3月14日下班前向科技处联系人,报送2021年以来与碳达峰、碳中和有关科技创新项目、奖项、高质量论文等成果,具体要求见附件1。
科技处联系人:高翔,邮箱:gaoxiang@navbocai.com。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包玉书9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