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政府令第379号,以下简称《办法》),2021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包括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奖励导向
发挥党和政府作为重大科技创新领导者、组织者的作用,用好科技奖励“指挥棒”,引导重大创新平台、高端人才团队聚焦重大任务开展研发攻关与转化应用,构建研、用、奖一体的完整体系,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突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优先遴选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或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的标志性成果;面向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和省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布局,优先遴选“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海洋强省、科技强农等重点领域的标志性成果;聚焦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优先遴选助推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成果。
三、提名标准和程序
被提名者应按照《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附件2)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提名工作。
四、提名书填报
(一)填报方式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选择“部门服务(省科技厅)”“业务类型(科技奖励)”“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点击“在线办理”开始填报。
(二)填报时间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12时,填报截止时间为3月7日18时,提名者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21日18时,需签名、盖章的提名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3月24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提名书的填报应符合《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附件3)规定格式,提名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客观、真实、可靠。
五、学校推荐工作安排
1.提交提名书预填报版。被提名者按《提名工作指南》(附件3)相关要求预填写《提名书》电子版,学院初审汇总后发送至科技处联系人邮箱,截止时间为2月17日。
2.专家辅导。2月18日开始,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辅导并及时反馈修改意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 系统填报。被提名者根据专家指导意见修改相关内容后,在线填报提名书,同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给所在二级单位。请相关二级单位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后报送申报项目清单及其审查意见。截止时间为2月20。
4. 提名公示。被提名者应当在提名单位、成果完成单位、完成人所在单位的网站或醒目位置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请参照《提名工作指南》(附件3)内“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公示内容”。公示有异议且未处理完毕的,不能被提名。公示结束后,请被提名者及时在系统上传公示网页截屏图片或公示照片。学校提名公示时间初定于2月21日-2月27日,公示内容经所在二级单位初审汇总后于2月20日之前发送至科技处联系人邮箱(不受理被提名者直接发送)。
六、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政策业务咨询:0571-89986571,0571-87054055
(二)省科技厅系统技术支持:0571-85118011
(三)省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
监督电话:0571-87054143 电子邮箱:chengz@zjinfo.gov.cn
(四)学校科技处成果办:
赵映儿 办公电话87609127/手机13777123280(短号678280)
电子邮箱zhaoyinger@navboc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