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期,学校科研服务管理平台(新系统)已启用,为完善知识产权数据库,新系统设置了较多的知识产权信息采集模块。由于大部分信息需要发明人(完成人)提供,因此业务主管部门对知识产权证书收集流程做了调整,具体详见附件流程图。改由该知识产权申报教职工登陆新系统,自主录入授权知识产权相关信息,证书原件需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收集后统一定期报送科技处备案,次年集中送至学校档案馆归档。
望各单位积极配合推动此项工作,及时通知相关教职工。
科技处联系人:赵映儿 联系电话:87609127
科技处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