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奖励办法》(甬政办发〔2001〕74号)文件精神,今年将开展2019-2020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以下简称“论文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工作坚持“双百”方针,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坚持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并重,着力引导和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充分发挥学术交流在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学术研究,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实践,为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建成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贡献智慧。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参评论文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观点明确、论据充分、结论准确、文字简练、逻辑性强,同等条件下研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论文将优先评奖。
(二)有效时段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或境外相应刊物上发表过的论文,或在市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并入选正式出版论文集的论文均可申报。
(三)作者资格
1.凡第一作者为我校师生论文均可申报;受委托承担我市有关项目的研究成果论文(作者非我市科技人员)也可申报,但需提供委托方证明。
2.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论文每人限报1篇。多人合作论文申报作者不得超过5人,署名次序应与论文发表时一致;以协作组、课题组形式申报的论文,必须署主要完成人名字,人数不超过5人。
凡属技术总结、综述文章、调研报告、翻译文章及出版书籍等均不在申报之列。
三、参评流程
(一)二级单位初评。各二级单位组建不少于3名副高级以上领域专家组成的初评委员会,以各二级单位总申报论文篇数10%的比例(不足1篇按1篇计)向学校推荐参评论文。
(二)学校择优推荐上报。
学校根据二级单位推荐意见,择优向市科协报送论文。
四、申报材料要求
每篇获得二级单位推荐资格的论文须提交以下资料:
1.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1),附论文成果相关证明;
2.参评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由所在《申报表》(附件1)推荐单位处盖二级单位章;
3.参评一等奖优秀论文需附查新报告并报送电子申报表。
4. 《XXX-单位2019-2020年度参评论文汇总表》(附件2),此表中应将未获得二级单位推荐的论文信息一并汇总上报。表中的刊物等级参照我校2014版《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和出版社目录(教职工用)》(宁大政办(2014)7号)填写。
5. 《XXX单位-2019-2020年度优秀论文初评委名单》(附件3)。
各二级单位在6月8日下班前向科技处联系人报送上述材料纸质和电子材料。
五、奖励表彰
优秀论文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项,其中一、二、三等奖颁发市政府荣誉证书和奖金,优秀奖颁发市科协荣誉证书。
六、联系咨询
市科协联系人:杜晓华;联系电话:89183547;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市科协1518室。
校科技处联系人:高翔 电话:889128、626355
邮箱:gaoxiang@navbocai.com
附件:1.2019-2020年度宁波市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
2.XXX单位-2019-2020年度参评论文汇总表
3.XXX单位-2019-2020年度优秀论文初评委名单
科技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