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深化 “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师生职务知识产权申报事项办事体验,现就进一步规范和简化职务知识产权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职务知识产权申报流程及常用模板材料见附件1。此申报流程和常用模板材料将同步更新至科技处网站和校内网“教师办事”-“职务知识产权申报”中办事指南处,请各二级单位通知相关师生留意阅读。
(2)职务知识产权的最终受理部门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中心等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老师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将申报材料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后由二级单位和科技处进行网上审核。
(3)科研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凭系统生成的带水印的《宁波大学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申报表》(无需盖章)前往师生服务大厅办理印章或有关证明文件领取事宜。所有已经在科研管理系统上传并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科技处大厅工作人员将不再收取纸质件备案留底。
(4)带水印的《宁波大学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申报表》(无需签章)作为该知识产权申报材料盖章及领取相关证明文件、意见陈述书盖章、相关费用报销、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等校内关联事务的办事凭证,老师可随时下载打印。
附件1-职务知识产权申报流程及常用模板材料
科技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