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我处已推出科研服务管理平台,为精简横向科研项目办事材料,提高工作效率,现就签署《宁波大学横向科研项目责任承诺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横向科研项目责任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项目负责人据实填报,并签字确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审核,签署“所在学院承诺”(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2、此承诺将作为今后我校教师承担横向科研项目的准入条件,替代原《宁波大学横向科技项目责任协议》。科研服务管理平台上线后(详见//kjc.navbocai.com/info/1200/7313.htm),教师仅须在首次申请横向合同审签时,上传此责任承诺书(请学院及教师保存签署好的电子版承诺书,以便上传),后续再次申请承担横向科研项目时,无需再按具体项目签订原《宁波大学横向科技项目责任协议》。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已承担横向项目或有意向承担横向项目的教师)签署此责任承诺书,并于11月13日前将纸质版《宁波大学横向科研项目责任承诺书》统一报送至我处,并将电子版(以“项目负责人+学院”命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科技处联系人:刘茜 联系电话:889158 邮箱:[email protected]
社科处联系人:舒运来 联系电话:889129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宁波大学横向科研项目责任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