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完善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布局,引导高校围绕国家急需的关键领域加强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攻关,发挥高校在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支撑作用,教育部拟围绕关键领域,组织建设布局一批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因省教育厅通知正在拟制中,具体推荐名额和上报时间尚未明确,为做好学校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新建工程中心项目重点围绕核心关键领域、新兴空白和薄弱领域,主要包括:国家安全、人工智能、先进材料、数字技术、高端芯片与软件、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生命科技。
2.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提建设项目应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足本校学科优势特色,新建工程中心不得与本单位已有国家和教育部平台重复、雷同。
二、组织申报
1.采取限项申报。具体推荐名额等省教育厅通知明确。如校内申报单位多个时,学校将视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2.请申报单位认真组织编写申报材料(格式附后),做好填报信息准确性和真实性的审核。教育部通知上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前,经咨询省教育厅,教育厅通知正在拟制中,请各单位务必于6月中旬前准备好申报材料。
三、联系人
联系人:科技处 冯吉春
联系电话:888276(办公室) 586930(手机短号)
电子邮箱:fengjichun@navbocai.com
办公室:安中大楼504
附件:
1.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格式)
2.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技[2004]2号
3.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名单(2010年)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