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宁波大学专利工作管理办法》(宁大政﹝2013﹞2号)和《宁波大学科技工作经费奖励与资助办法》(宁大政﹝2015﹞136号)有关规定,以宁波大学为专利权人的授权专利的第二次和第三次年费由学校资助并统一支付,现将2019年第一季度年费支付情况予以公布。
联系人:冯吉春 电话:87609128 Email:fengjichun@navbocai.com
附件:2019年第一季度专利年费统一支付情况表
科技处
2019年3月18日
温馨提示:
由于科技处统一支付年费的依据是专利证书,为避免因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专利年费缴纳延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请各单位及时提醒有关老师将专利证书第一时间交由科技处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