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22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包括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奖励导向
发挥党委和政府作为重大科技创新领导者、组织者作用,突出成果导向,推进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引导重大科创平台、高端人才团队聚焦重大任务开展研发攻关与转化应用,强化“研用奖”一体化管理,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突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优先遴选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或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以及在科技抗疫、进口替代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标志性成果;面向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和省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布局,优先遴选“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的标志性成果;聚焦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优先遴选助推山区海岛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成果。
三、提名标准和程序
被提名者应按照《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提名工作。
四、提名书填报
(一)填报方式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选择“部门服务(省科技厅)”“业务类型(科技奖励)”“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点击“在线办理”开始填报。
(二)填报时间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3年3月2日12时,填报截止时间为3月21日18时,提名者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8时,需签名、盖章的提名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4月4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提名书的填报应符合《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规定格式,提名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客观、真实、可靠。
五、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1.提名书预填报。被提名者按《提名工作指南》相关要求填写《提名书》电子版,学院初审汇总后发送至科技处联系人邮箱,截止时间为3月6日。
2. 成果遴选论证。鉴于省科技厅对本次省奖提名工作的预通知,学校根据年前的申报摸底和成果遴选情况,已于2月底之前完成了申报辅导和重大成果论证工作。
3. 专家咨询。为进一步提升提名书申报质量,请相关二级单位于3月10日就本单位申报的省奖项目至少集中组织1次学科专家咨询活动。活动安排需提前向科技处报备审核。
4. 系统填报。被提名者根据专家指导意见修改相关内容后,在线填报提名书,同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给所在二级单位。请相关二级单位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后报送申报项目清单及其审查意见,清单报送时间截止2023年3月16日。
5. 提名公示。被提名者应当在提名单位、成果完成单位、完成人所在单位的网站或醒目位置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请参照《提名工作指南》内“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公示内容”模板。公示有异议且未处理完毕的,不能被提名。公示结束后,请被提名者及时收集各单位公示结果说明,并在系统上传公示截屏图片或照片和结果说明。学校公示已按各提名单位要求,于2023年2月28日开始在内网公示。
6.成果知情同意。提名书的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征得未列入完成单位、完成人的发明人(权利人)、起草人、作者的同意,并告知如果获奖,相关内容不得再次用于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知情同意证明材料格式不限,需于被提名前交至科技处用于形式审查。
六、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政策业务咨询:0571-89986571,0571-87054055
(二)省科技厅系统技术支持:0571-85118011
(三)学校科技处成果办: 赵映儿 87609127 电子邮箱zhaoyinger@navbocai.com
附件1. 二级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及审查意见
附件2. 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
附件3. 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
科技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