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奖励办法》(甬政办发〔2001〕74号)文件精神,宁波市科协现面向我校开展2021-2022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工作坚持“双百”方针,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坚持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并重,着力引导和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充分发挥学术交流在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科技创新、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瞄准基础前沿、科技产业发展重点和“卡脖子”难题,深入开展学术研究,积极投身我市“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和重点产业领域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走在“两个先行”最前列,奋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提供坚强科技支撑。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参评论文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观点明确、论据充分、结论准确、文字简练、逻辑性强,同等条件下研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论文将优先评奖。
(二)有效时段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或境外相应刊物上发表过的论文,或在市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并入选正式出版论文集的论文均可申报。
(三)作者资格
凡作者为我校师生的科技类学术论文均可申报,作为第一作者,每人限报论文一篇。多人合作论文申报作者不得超过5人(超过5人只填5人),作者署名次序应与论文发表时一致。各类技术总结、综述文章、调研报告、翻译文章及出版书籍等均不在申报之列。
三、参评流程
(一)二级单位初评
各二级单位组建不少于3名副高级以上领域专家组成的初评委员会,以各二级单位总申报论文篇数10%的比例(不足1篇按1篇计)向学校推荐初评通过论文。
(二)学校择优推荐上报
学校根据二级单位推荐意见,择优向市科协报送市科协参评论文。
四、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截点
每篇获得二级单位初评通过的论文须提交以下资料:
1.《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1)并根据需要附论文成果相关证明;
2.参评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文章正文;
3.参评一等奖优秀论文另需附查新报告。
上述材料请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提供纸质件一式三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各二级单位还需提供组织论文初评的以下过程材料:
1.《XXX二级单位2021-2022年度初评论文汇总表》(附件2),此表中应将所有参加初评的论文信息一并汇总上报(含未获得二级单位推荐的初评论文)。表中的刊物等级参照我校2014版《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和出版社目录(教职工用)》(宁大政办(2014)7号)填写。
2.《XXX单位-2021-2022年度优秀论文初评委名单》(附件3)。
各二级单位在6月20日前向科技处联系人报送上述材料纸质和电子材料。
五、奖励表彰
优秀论文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项,其中一、二、三等奖颁发市政府荣誉证书和奖金,优秀奖颁发市科协荣誉证书。
六、联系咨询
市科协联系人:杜晓华;联系电话:89183547;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市科协1518室。
校科技处联系人:高翔;电话:889128、626355
邮箱:gaoxiang@navbocai.com
附件1:《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
附件2:《XXX二级单位2021-2022年度初评论文汇总表》
附件3:《XXX二级单位-2021-2022年度优秀论文初评委名单》
科技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