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2023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市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基本要求
2023年度市奖包括科技创新特别奖、青年科技创新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各类奖项的申报条件和基本要求详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1. 8月25日之前,各有关单位结合前期的预申报工作报送本单位市奖申报名单(附件2)科技处;
2. 8月25日09:00至10月13日18:00,申报人在线填报上传市奖申报材料(登录“宁波科技大脑”,//stbrain.kjj.ningbo.gov.cn,具体详见附件1),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 9月11日之前,各申报单位汇总市奖提名书初稿电子版,统一报送科技处,提名书样本参见附件3;
4. 9月22日之前,各申报单位汇总市奖的公示内容word版、知情同意报奖证明(签字后的扫描pdf),统一报送科技处;
5. 9月12日至30日,科技处组织开展校内预评审、完成提名公示和形式审查工作;
6. 10月8日,科技处统一办理提名书盖校章,请申报人提前准备需要盖章的纸质材料并送至安中楼505室;
7. 10月13日之前,申报人需将盖章的提名书正式稿扫描上传至市奖申报系统。
三、其他要求
1.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人学习提名书的填报说明和本通知附件1和附件4,再进行提名书填报;
2. 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原则上应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20日期间登记科技成果;
3. 申报人需提前准备由专业机构出具的收录证明、他引报告等;
4. 应用证明和知情同意报奖证明必须采用提名书内的附表模板;
5.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的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应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无异议的项目方可申报。
联系人:徐志标 电话:87609127 Email:xuzhibiao@navbocai.com
附件:1. 宁波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kjj.ningbo.gov.cn/art/2023/8/22/art_1229589477_58959332.html)
2. 2023年度宁波市科技进步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3. 宁波市科学技术奖提名书(样本)
4. 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修订)
科技处
2023年8月22日